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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4月1日将迎首个征期,国家税务局对税收政策这样解读

发布时间:2018-03-15 点击数: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并将于半个月后的4月1日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将迎来首个征税期。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据权威人士估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环境保护税法》的正式执行,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以立法形式确认固化。

环保税首征月将至:已认定纳税人超26万户,预计年征税将达500亿

纳税人、计税方法和税额

纳税人:

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面向企业,普通居民生活排污和农户畜禽养殖排污不需要缴纳环保税。

计税依据: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税依据。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

税额标准:

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为1.4~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其中危险废物为1000元每吨;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全国实行统一标准。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据悉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其中京津冀普遍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

环保税首征月将至:已认定纳税人超26万户,预计年征税将达500亿

排污费与环保税的差异 

环境保护税与之前的排污费征收主体是一致的,都是对大气、水、固体、噪声4类污染物征收费用。

环保税的税收减免档次分为二档: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在收费方式上,与之前的排污费制度相比,增加了企业减排30%税收减免25%的档次。

与此同时,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相比以前的“费”,显然,环保“税”的征收标准和程序更为严格,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后,不仅可以增加制度刚性(如企业不依法纳税即视为违法),也可以规范地方政府的收费行为,减少随意性。


环保税首征月将至:已认定纳税人超26万户,预计年征税将达500亿

环保税对环保行业的重大意义

环保税的实施将提高市场准入的环境标准门槛,淘汰“散乱污”企业,这对企业、行业和社会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由于执法的刚性,一些对环境造成高污染的企业将不能再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存活,将不得不通过研发手段推进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减少污染排放。从长远来看,环保税的征收将有助于环保行业形成一个更加绿色的市场环境。

对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进行收税,本质上是为了体现生态环境的资产价值。

专家称,环境保护税的收入规模并不大,排污费改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少排污少缴税”,其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